【免針紙案】郭卓堅就2萬「免針紙」失效申覆核 法官押後明天頒布判詞
發布時間: 2022/10/20 13:47
最後更新: 2022/10/20 17:18
巿民郭卓堅就醫衞局局長不接受由7名被捕醫生涉發出之問題「免針紙」申請司法覆核,聆訊今(20日)於高等法院進行。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,押後至明(21日)天頒布裁決,臨時禁制令續生效至另行頒令為止。郭一方陳詞指,現行防疫規例下,醫衞局局長無權決定涉事「免針紙」是否有效;政府一方則指,由於疫情使本港公共衛生進入緊急狀態,防疫規例給予局長廣泛權力,不接納持涉事「免針紙」人士進入處所。
申請人郭卓堅;答辯人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。郭一方早前就法援被拒上訴得直,今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,答辯人則由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,由於陳身在海外,故透過遙距形式進行聆訊。
郭一方陳詞指,答辯人沒有權力廢除涉案「免針紙」,首先於現行防疫規例已有既定制度,賦予醫生權力簽發「免針紙」,答辯人無權決定「免針紙」是否有效。
郭一方續指,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疫苗通行證)規例》第599L章中列明,持「免針紙」的人可獲豁免進入處所,若局方廢除免針紙,則會再增加多層轄免,屬「走後門(Back Door)」。此外,涉事2萬張「免針紙」中,有部分或屬真確,局方不能在未有試圖核實全部「免紙針」的真偽下,「一刀切」否定「免針紙」的效力。
法官高浩文則關注郭未持有涉案「免針紙」,指當時法庭在未知悉郭沒有持「免針紙」的情況下進行指示聆訊,郭應主動通知法庭。
政府一方則指,由於疫情使本港公共生進入緊急狀態,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疫苗通行證)規例》給予答辯人廣泛權力,不接納持涉事「免針紙」人士進入處所。
政府一方就條例法律爭議指,局方是次作為僅屬行政手段,又指政府新聞稿使用「無效」及「失效」字眼,但當中意思僅指答辯人指示不接納持涉事「免針紙」的人進入處所。
郭於庭外表示,他認為是次司法覆核有7成勝算,並形容早前獲批臨時禁制令屬小勝利。被問及法官於庭上對郭未有持「免針紙」一事有所微言,郭指是次司法覆核是為公眾利益而作出。
法官早前基於案件迫切性先進行指示聆訊,質疑有關決定之權力來源,基於涉及法律爭議,故須盡快聆訊。法官早前並頒下臨時禁制令,考慮到涉案可疑「免針紙」的有效性即將到期,加上部分「免針紙」或屬恰當地發出,暫緩涉案「免針紙」失效之決定,直至案件開審或另行頒令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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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